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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万资产判赔二十余万 这份判决太离谱
2023-06-30 12:21:28 本文来源:

《刑法》《民法》《行政法》 不如法官笔下生花  西安铁路中级法院-------

上千万资产判赔二十余万  这份判决太离谱

——用伪造的省政府文件作为判案依据 法官的底线在哪

 

中国廉政法治网周余涛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管会)和市政府利用伪造的省政府文件野蛮强拆,西安铁路中级法院依此为据给被拆迁户上千万元资产只判赔二十余万,创造了中国法制史上的奇观,当仁不让的应写进“新时代中国案例选编”,供当代中国法官借鉴。

据笔者调查和亲身经历所见,20208月,高管会当时领导钟某某带领数千名保安和社会闲散人员对西安市鱼化寨村实施了野蛮强拆,已被法院(2020)陕7102行初2744号行政判决、(2021)陕71行终685号行政判决书判为非法强拆。居住该地的牛女士也是受害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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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牛女士依法于20224月向西安铁路法院提起国家赔偿,随后又向铁路中院(简称铁路中院)提起上诉,2023313日,该院作出 (2023)陕71行赔终78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赔偿牛女士房屋及附属物,屋内损失14万元,奖励15.2万元,共计29.2万元。担任审判长的朱爱琳法官在判决书中称“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应当秉持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统筹考虑一并解决的原则。。。。。。全面考虑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连续性,阶段性和公平性。”很明显,这是综合多种因素去主观裁定,实在是滑天下大稽。也实在是法官的悲哀,是谁给了朱法官这么大的裁定权?不依据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案,不结合市场价格办案,是西安铁路两级法院的特色。

在此案中,牛女士持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居住三十年的户籍证明,按照高管会的《补偿规定》完全符合一院一户的条件,法官为什么就不确认呢?高管会既没有向牛女士出示过评估报告,更没有牛女士的认可签字,这是明显的违犯法律程序,朱法官为什么就认可呢?牛女士的房屋一夜间被拆,所有证据家里财产被埋没,责任完全在高管会,按法律规定,高管会应承担举证责任,一审的判决中也明确指出了高管会要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朱法官为什么视而不见呢?朱法官的解释是利用逻辑推理和经验判断,这真是荒谬至极。笔者从获得的一份西安铁路法院2018年的判决中(和本案相同)看到,当时房屋损失是按每平方米8423元计,而法院给牛女士的判决只按每平方米600元计算,依据是什么,这不是赤裸裸的掠夺吗?室内物品只判赔两万余元,室内的物品按废品卖也卖两万元。可见朱法官还是“爱憎分明”,是很有倾向性的。独立审判在朱法官这里发挥的淋漓尽致,官官相护何时了,百姓维权很艰难。

对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李晶宁指出:铁路中院法官未对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实质性认定,程序违法,评估报告未经当事人签字认可,政府单方评估私人房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一份不合法不具有终局效力的评估报告来计算赔偿数额,实属违法,最高人民法院(2017101号《行政判决书》要“因行政机关违犯正当程序,不依法或依法制作证据清单,给原告履行举责任造成困难的,且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全额的,人民法院可在原告就损失全额所提供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不利于行政机关的全额认定。”所以法官认定屋内物品为2万元,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法院应当对被申请人强制违法拆除的行为作出惩罚赔偿的判决。判决中称“申请人的主张赔偿标准有违政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然而本案中判决已经违犯了法律的基本原则,构成明显不平等,公然违犯了政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我们不能断然说朱法官和被告方及代理律师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但这份判决却让人联想多多,律师和法官捆绑办案已不是什么秘密。

经笔者调查确认,高管会在拆迁完后即将鱼化寨土地挂牌拍卖,每亩地高达2400万元,原告的院落占地0.25亩,地价就值600万,由此可见其行为多恶,其行为有多黑。

西安著名法律工作者白红卫直指,该判决不尊重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法官不实际调查,主观臆断是眼瞪眼瞎胡判,法官有明显的倾向性,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认可,对被告明显的违法证据却认可,这是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最高法的判例和要求就放在那里,法官视而不见,实为罕见!而被告竟敢伪造省政府公文件去强拆并依造假的文件制定拆迁实施方案,实为胆大妄为,原告可持伪造的公文向公安机关以涉嫌伪证罪报案。

据悉,原告已将西安市政府和高管会伪造公文一事告上法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通知原告受理此案并向涉案当事方督促其提供省政府文件合法性的证据,因为一审中被告提供不出任何证明省政府文件合法性的证据,庭审中竟然出现了“默哀三分钟”的场景,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堂堂的西安市政府,被称为西安领头羊的高管会,却干出如此鸡鸣狗盗之事,也实在是令人不齿。笔者相信,在新时代依法治国的今天,枉法的裁判一定会被纠正,枉法的法官一定会受到处理,官再大,没有法大。案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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